根据相关国家文件精神和《天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4号通告》的要求,现通知如下:
一、复工时间定于2月10日(正月十七);
二、请所有员工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减少走亲访友,减少聚餐,减少外出活动,共同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;
三、放假期间值班总机:13968583786
天台县砳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2020年1月29日